王洪芳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杨奎友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煜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安柏华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隋超杰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重明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涛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
王晓凤为诸城市人民法院朱解人民法庭庭长;
杨宁为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人民法庭庭长;
张纪亮为诸城市人民法院相州人民法庭庭长;
李静为诸城市人民法院贾悦人民法庭庭长;
郭海龙为诸城市人民法院皇华人民法庭庭长;
李韶为诸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树杰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
马培伟为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洪鹏为诸城市人民法院相州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杨奎友的诸城市人民法院皇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煜的诸城市人民法院朱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安柏华的诸城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隋超杰的诸城市人民法院贾悦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姜永华的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晓华的诸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彭玉波的诸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衍波的诸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周家江的诸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于跃东的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樯的诸城市人民法院相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于金强的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诸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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