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2022-04-01至2022-06-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4-01至2022-06-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4-01至2022-06-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4-01至2022-06-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2年8月22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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