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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就是我们的标准和目标

——市人社局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促劳动关系和谐有序
2022-03-30 18:16:04 来源:
本报记者 巩向红 通讯员 王晓波
  近日,某珠宝销售公司两名职工因对公司变更工资计算方式、调低提成计算比例有异议,在与单位沟通未果后,向诸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求助。仲裁委依法立案后,工作人员深入调查了解,十天内两次庭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当事人傅女士和鞠女士说:“案件办理过程中,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周到细致、实实在在维护了我们的权益,让我们感到非常暖心!”为此,她们还特意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送去了锦旗。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群众满意是对我们最大的奖励。”仲裁院工作人员赵洪玉说。近年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守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不断探索仲裁办案新机制,妥善有效、规范、快捷地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有序。
  “两站一庭”,服务更便民。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司法局联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工会派出庭,由擅长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律师和工会人员日常轮流值班,向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仲裁等服务,让劳动者维权更便捷,调解效果显著,调解率达85%以上。
  “四快办案”,维权更便捷。组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截止目前,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处理案件216件,涉及农民工457人,实现农民工工资权益额达375万元。
  “一体办案”,办案更高效。探索建立监察执法与仲裁调解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实施仲裁监察合署办公,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执法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与仲裁调解争议案件的各自优势,实现行政执法与调解裁决资源的有效整合,快捷高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劳动权益。2021年以来,70多件监察执法难以解决的案件,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得到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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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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