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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021-07-26 11:22:24 来源:
山东善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348896522P):
  你(单位)2021-6-1至2021-6-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1年7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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