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中国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曾在多个场合强调要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这为科学把握、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人民网邀请多位专家学者,共同聚焦绿色发展,读懂习近平瞩望的美丽中国。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补齐生态治理短板势在必行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以贯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根据生态环境部数据,“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国各地环境“颜值”普遍提升——环境空气达标城市数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持续提升;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们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更要有持之以恒的坚守。”习近平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仍回响耳畔。补齐生态治理短板,要下大力气,做长文章。
“我们看到,常规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得到释放。生态环境保护已经从过去的环保领域,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深水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张永生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生态环境问题实则是发展方式的问题。要加快转向绿色发展,让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从‘相互冲突’转变为‘相互促进’。”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子健表示,中国的环境保护正在从污染源治理走向环境质量改善阶段,需要从观念和策略上做必要的调整。“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能够准确反映陆地生态系统和水生态系统质量并且支撑生物圈保护、修复或恢复的生物评价标准。”王子健说。
谈及未来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应对之策,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表示,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保障国家有效需求前提下,从严从紧控制‘两高’行业新上项目,大力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进而实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严刚指出。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携手各国实现绿色机遇共享
4月30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习近平强调。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并提出“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认为,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愿景,意味着我国更加坚定地贯彻新发展理念。“这也将引领全球实现绿色、低碳复苏,引领全球经济技术变革的方向,对保护地球生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行动,具有非常现实和重要的意义。”何建坤说。
“碳中和并不仅仅是指将化石能源替换成可再生能源,而是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张永生指出,“碳中和的各项规划要尽快到位。除了约束性规划外,指导性的规划也十分重要,因为它们可以广泛凝聚共识,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引导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向。”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对此,严刚表示,我国应从治理体系、资金、技术、机制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对话交流与合作,在绿色技术研发、低碳产业布局以及气候金融等领域加强国际沟通与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韧性。”严刚建议。
以法为盾守护自然之美 完善环境保护全方位诉讼体系
“为了一种美丽的鸟,中国正在学会放弃。”
在昆明举行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绿孔雀的曼妙身影出现在会场屏幕,视频字幕引人关注。2020年12月,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绿孔雀,云南法院判定,对绿孔雀栖息地可能造成风险的在建水电站项目停工,以司法方式有效预防了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
5月26日,习近平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他指出,中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
长期以来,中国注重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诉讼体系,健全环境权益保护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谈及如何发挥环境司法的保障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表示,人民法院通过对环境民事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可以化解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产生的环境纠纷,维护单位和个人的环境权益,实现社会和谐。
“人民法院通过对环境行政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助力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制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对环境犯罪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依法打击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实现威慑违法、教育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环境法律和保护环境的目的。”王灿发解释说。
巴西联邦共和国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奥·本杰明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中国,生态文明这一概念已经逐渐成为法律制度和整个社会的根本性语言。中国一直在制定环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防治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众多方面。同时,中国的司法体系十分重视法官在环保事业当中的作用。在他看来,“中国环境司法实践将成全球典范”。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未来,中国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补齐生态治理短板,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与世界各国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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