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弹,再次敲响了严防严控的警钟。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近期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所在地级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返回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诸返诸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
3.2021年5月1日(含)以来,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鲅鱼圈区、沈阳市和平区等地的疫情中风险地区来诸返诸人员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以上地区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4.2021年5月1日(含)以来,从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辽宁省营口市、沈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诸返诸人员或途经以上地区人员,抵达后进行1次免费检测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同时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5.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能够有效降低人群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密集的场所。
7.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诸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