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活动 整治“三假”行为 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再出重拳
近日,诸城市医保局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制定了《关于开展打击以“三假”为重点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聚焦医保基金安全,针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以及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超限制用药、超价格标准收费等违反协议行为,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点药店进行全面整治,坚持堵漏洞、强监管、重处罚、严震慑,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全市举报线索处理率和举报线索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治理“三假”亮出“三板斧”。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利用4月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守法合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自查自纠。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对照方案要求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法规意识、规矩意识、履约意识,查漏补缺、纠建并举、主动整改,自查自纠结果纳入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三是实施重点检查。在深入宣传、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多方收集、梳理线索,分类别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
为确保活动成效,市医保局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工作。发挥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主动联系对接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落实好《诸城市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信用动态管理机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坚持把法纪挺在前面,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确保整治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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