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潍坊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诸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十项重点工作措施。
十项重点措施中,重点在消防安全监管、闲置院落(废弃厂房仓库)常态化排查清理、“九小场所”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全方位集中整治;要聘请专家排查隐患,利用好市综治维稳监管平台,发挥网格员隐患排查作用;落实属地管理为主,遵循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形成镇街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安委会三方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月”活动,开展全民安全大培训,重点组织6个层面的专项培训班,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监管干部(社区村居主要负责人)、重点风险岗位人员、企业内训师、企业“双体系”运行、标准化运行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十项重点措施中,明确要求市安委会牵头成立督导组,实时对镇街园区和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监管不到位、不履职不尽责或消极履职的移交市委市府督查局启动督查程序,涉嫌违规违纪的由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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