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连丰 通讯员王树俊)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经营者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公示工作的通知》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经省、市、县有关部门逐级审核,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向社会公示988家2020年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我市山东鑫城市场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获得了“2020年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殊荣。
多年来,鑫城广场始终以优质的商品和诚信经营全力服务我市广大消费者。鑫城广场自开业运营至今,一直秉承着质优价廉、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发展理念。鑫城广场推出“市场化运作、商场化管理”的先进经营理念,还提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有保障,并启动“打造诚信广场、共创美好生活”示范街区活动。鑫城广场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点灵活运用到商户经营中去,为龙城百姓打造更优质的消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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