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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的公告

2020-02-03 14:54:49 来源:诸城新闻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断接到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诸城市红十字会 
  1.社会捐款: 
  (1)银行汇款: 
  户名:诸城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诸城市支行 
  账号:1607004129010018384
  2.现场捐赠:
  地址: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五楼508室
  联系人:鞠慧勇
  联系电话:0536-6176009 
  (二)诸城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 
  1.银行汇款: 
  募捐账号:9070107455642050003102 
  开户行:诸城市农村商业银行东关支行 
  2.现场捐款: 
  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167号民政局三楼财务科 
  联系人:周彦 
  联系电话:0536-6353260
  捐赠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
  二、目前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
  (一)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二)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三)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四)其他物资:护目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子、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用防护器、环境消毒剂等物资。 
  (五)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重要说明 
  (一)捐赠的款物由诸城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二)为方便诸城市红十字会、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抗击新型肺炎)。 
  (三)诸城市红十字会、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严厉打击假冒市红十字会、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名义的募捐行为。 

  

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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