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诸城市红十字会
1.社会捐款:
(1)银行汇款:
户名:诸城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诸城市支行
账号:1607004129010018384
2.现场捐赠:
地址: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五楼508室
联系人:鞠慧勇
联系电话:0536-6176009
(二)诸城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
1.银行汇款:
募捐账号:9070107455642050003102
开户行:诸城市农村商业银行东关支行
2.现场捐款:
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167号民政局三楼财务科
联系人:周彦
联系电话:0536-6353260
捐赠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
二、目前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
(一)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二)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三)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四)其他物资:护目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子、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用防护器、环境消毒剂等物资。
(五)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重要说明
(一)捐赠的款物由诸城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二)为方便诸城市红十字会、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抗击新型肺炎)。
(三)诸城市红十字会、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严厉打击假冒市红十字会、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名义的募捐行为。
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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