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低龄未成年人违法案件、校园暴力行为频发,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许多案件性质恶劣,牵动着社会公众的目光,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记者从省检察院未检处获悉,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成年人侵害中小学生犯罪304件370人,起诉289件325人。对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共批捕22人,提起公诉36人。
从即日起到2019年底,山东用三年的时间,将重点开展法治巡讲、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编写法治教育读本、拍摄法治教育片或微电影、开展法治游戏或召开法治主题班会、开设“家长法治课堂”、在“两微一端”平台上设置“法治进校园”专区、加强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等八项措施推进“法治进校园”,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山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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