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攀)近日17时30分,诸城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接收到平台报警信息,一鲁H牌照白色小型汽车存在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该车辆引导至诸城服务区进行仔细检查。
民警查看驾驶员驾驶证时,驾驶员称没带证,民警通过询问其身份证号码,对其进行查询,但未查到驾驶证信息。民警再三询问该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该驾驶员坚持说自己有证,没证怎么可能开车?说自己2023年在河南考的驾驶证,驾驶证在家里。民警又通过让其登录交管12123APP等方式进行验证,均未获取其驾驶证信息,同车陪同人员也一直坚持很肯定地说驾驶员有证。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的信息核实,途中,该驾驶员还是坚持称自己肯定有证,之前交给驾校报名费并参加了考试。到大队后,经值班民警查询信息确认无证后,该驾驶员给当时一起考试的朋友打电话询问其是否有驾驶证,对方回复没有,该驾驶员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当时被骗了,参加的是假考试,发的是假的驾驶证。最后,民警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有证人员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也要受到处罚,请大家持“证”上路,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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