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成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面向基层、服务为民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省司法厅日前出台《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方案(2019-2022年)》。
《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我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达到万人以上,其中在乡镇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0.57万人,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65%。每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均自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以上,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等活动2次以上。全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城乡发展更加均衡,功能结构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工作优势充分发挥。
《方案》明确,我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重点在经济欠发达、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广大乡镇农村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充足的县(市、区)主城区原则上不再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方案》提出,鼓励法律服务空白的乡镇(街道)恢复设立法律服务所,引导城区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通过设立接待站等形式向农村转移,并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打造有竞争力的规模所、品牌所。积极推行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两所共建、优势互补”,鼓励两所成立联合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支持更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鼓励有实力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作为“一乡镇一团队”法律顾问团队。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