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决定对诸城市农鑫机械加工厂等一百零七户纳税人欠税情况在诸城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告。各单位要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内进行公告。
附件:欠税公告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欠税公告决定书
诸税欠公字[201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诸城市农鑫机械加工厂等一百零七户纳税人欠缴税费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局长:陈浩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
2019年7月19日
纳税人欠税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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