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有地安葬”。村里利用村东南角荒沟荒坡建设了村庄公墓,村里去世的人一律安葬在村庄公墓内,不允许在公墓用地外建坟埋葬,最大程度做到集约节约用地。
做到“有人管葬”。村里成立了由村负责人为组长的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红白理事会,具体负责村庄内的殡葬事务,强化服务意识,引导帮助群众改变陋习、杜绝铺张、文明办丧。
遵循“有章理葬”。村里根据殡葬改革要求,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制定了殡葬“八项规定”,包括不再使用灵车出殡,取消使用棺木,取消使用白大褂,取消吹鼓手,取消摆路祭、押烟,取消邻里往来宴请,取消纸草,提倡两天内简丧等内容,让殡葬事务有明确规定可依、可操作。
依规“有钱助葬”。为更好推动文明殡葬,去年年初,村里完善了丧葬补助政策,殡葬补助费由原来的500元增加为600元。并规定此后村内成员死亡人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第一个人再奖励300元。对于不执行规定、仍然出现大操大办者,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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