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消息,山东省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等职业院校。依据实施专项计划的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1.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符合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7月8日—10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核,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汇总考生名单于7月16日前报市教育(教体)局。各市教育(教体)局对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要确定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承办部门(单位),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如有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则返回各市教育(教体)局核查。核查无误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详情可登录省教育厅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