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17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年底前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部署,山东省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为依托,建设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山东省确定了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重点任务,加快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
抽查哪些事项,抽查哪些企业、哪些执法人员去检查,什么时候来检查,检查结果如何处理?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山东省将进一步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定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以实现执法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制订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确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每年1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在具体组织实施中,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注重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做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山东省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