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诸城市医疗保障局诸城市财政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2.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3.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二、举报渠道 1.信函:以特快、挂号、速递等方式寄达或者个人送达,并注明有奖举报(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诸城市医疗保障局,邮编262200);2.电话:0536-6072225; 3.邮箱:zcsylbzj@wf.shandong.cn,发送材料应注明有奖举报。
三、公开承诺 我们将为举报者严格保密,并按《诸城市医疗保障局诸城市财政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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