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利由于保管不慎,丢失国有土地证书一本,土地证号:诸国用(2012)第43189号,地号为(5)1571-1号,使用权面积为15.56平方米。现声明作废。
我局已受理补证申请,现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无异议,即补发新证书。特此公告。
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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