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通知,从3月1日起,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此次提标扩面行动是潍坊市2019年重点办好的32件民生实事之一,计划投入资金1.37亿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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