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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上教育外衣 瞄准高校学生——教育分期贷“坑多多”

2019-03-18 16:53:02 来源:新华网

 不少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选择报名参加培训班提高自身技能,为找工作打下基础。但记者近期调研发现,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为招揽学员,以欺骗、诱导等方式,“忽悠”交不起学费的学生用分期付款的形式缴纳学费,实则是给报名学生在金融平台上办理了贷款,不少学生因此背上不同程度的债务。

 债务是怎么背上的?

 在北京读大四的济南学生张亦驰,求职期间在一栋写字楼大堂偶遇了华尔街英语的课程顾问,对方表示,有专门针对应届生的英语课程。但谈及价格时,张亦驰觉得4万多元的学费太贵。对方随即表示,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学费,分为24期,学习中有不满意可随时退款。

 求职心切加上对方“耐心”劝导,张亦驰最终缴纳了1900元作为首期付款。一个多月后,张亦驰觉得课程对自己帮助不大,加上还款压力大,准备结束课程并退剩余学费。此时课程顾问却表示,学习已超过一个月,按规定无法退款。此外,由于张亦驰已与金融机构办理了贷款,一旦退款,还会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张亦驰告诉记者,此时她才如梦初醒,“当初报名时,对方只给了缴费收据,报名合同、贷款合同都没有明确出示。”

 张亦驰的情况并非个案,有多位大学生向记者反映,在培训机构报名时,销售人员推荐使用教育分期贷款的方式支付学费。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刘晓云告诉记者,她曾在尚德培训机构报名时“被办理”了教育分期贷款,现在每个月要还1500多元学费,以及100多元的手续费,但报名时销售并未提及手续费一事。等28期贷款还完时,一共要支付3000多元手续费。

 记者近日在北京、济南等地多家培训机构走访发现,在一些机构中,主动向学生推销分期贷款的情况在增多,中招的往往都是即将毕业的高校学生。培训机构承诺高额学费分期支付,实则是在诱导消费者办理消费贷款。一旦学生背上此类贷款,就成了甩不掉的包袱。

 教育贷“套路”何在?

 为何教育分期贷款问题频出、大学生是否有资格办理贷款、想退学费为何这么难?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些问题上,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是这么“套路”报名学生的。

 ——夸大宣传,“随时退费”“零手续费”不存在。张亦驰告诉记者,报名时课程顾问曾多次表示,只要对课程不满意就能退款,使用分期付款没有额外费用。但记者在张亦驰后来拿到的报名合同上看到,条款中写着“乙方选择贷款方式付款的,手续费、利息等费用按照提供贷款金融机构的标准执行”“课程起始日后30日内提出退学,机构需要从学员缴纳的课程费用中扣除2950元管理费用”。

 ——先交钱再签合同成“潜规则”。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教育分期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学生,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生。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利用的正是毕业生求职心切,想提升自身能力的心理,以分期付款、每月还款数额低等噱头诱导学生办理贷款。但大多数学生没有稳定收入,属于无偿还能力者,加上缺乏法律知识,不少学生都在课程顾问的诱导下,先缴纳了学费,再签订培训合同。

 ——贷款由课程顾问代操作,学员申请退费困难。刘晓云说,培训机构帮她申请的教育分期贷,合同由她与金融平台签订。但在贷款过程中,她除了输入个人信息外,其他信息均由课程顾问代为操作。为招揽学员,大多数课程顾问不会对学员情况仔细核实。但当学员退款、维权时,却常常遭遇拖延。业内人士表示,课程顾问每月有业绩指标,一旦有学生退课,大多数顾问都是能拖就拖。此外,由于教育分期贷的合同涉及报名者、培训机构、金融机构三方,退款程序很复杂,很多培训机构并不愿配合学员申请退款。

 披着教育外衣更应加强监管,谨防教育贷成变种“校园贷”

 记者发现,教育分期贷款相关问题已引起一些地市监管部门关注。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2018年1至8月教育培训类投诉分析》中,提到教育分期贷款的恶意包装、审核宽松、资金风险等隐患正凸显。报名者近八成通过手机下载软件申请贷款,过程仅需几分钟。有培训机构通过引导推荐、涉嫌强制等方式,或者把贷款包装成“免息”“分期付款”等形式,但对贷款限制性条款及风险只字不提。

 专家认为,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而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动辄收取半年甚至一年学费,再“忽悠”学生办理教育分期贷款,显然不符合政策规定。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助理研究员杨程说,教育分期贷实际上是依托互联网金融诞生的一种贷款形式,虽然“互联网+教育”已成为教育发展的主要形式之一,但一些机构在招生中却出现了种种不规范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教育培训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在于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相关部门应继续完善政策法规,对教育培训报名的收费方式、缴费期限、付费形式等进行明确约束。

 法律从业者认为,由于无收入来源的高校学生不符合贷款审核要求,教育分期贷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打着教育名号的“校园贷”变种。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说,教育、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教育分期贷款的金融平台的审查力度,谨防校园贷以教育分期贷的形式死灰复燃。此外,大学生、职场新人必须提高警惕,尽量不要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学费。在签订培训合同前,必须看清协议条款,并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以备后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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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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