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19-03-11 10:04:34 来源:诸城新闻网
清明上河园10-1-014#~021#商户亚美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年5月贵司在清明上河园租赁使用的商铺已于2018年8月19日租赁到期,且贵司租赁该商铺期间一直拖欠应该缴纳的相关服务费用至今,该商铺后续相关事宜已移交公司法务人员处理,现通知贵司于5日内补缴相关费用并交回商铺钥匙,若逾期不处理,自此以后因该商铺引发的任何责任及后果均由贵司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清明上河园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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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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