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按照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四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
据介绍,近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4个督导检查组,利用3周时间督导检查了枣庄、潍坊、济宁、日照、临沂、德州、聊城和滨州8个市的21个县(市、区)、33个乡(镇、街)、58个村(居)、23家批发企业、46个零售店(点)。督查显示,各市从宣传发动、排查整治、执法检查、举报奖励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成效较好。但同时,一些非传统烟花爆竹制造县(市、区)及乡(镇、街)政府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未层层落实责任等问题,一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安全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
按照部署,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将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为;严厉打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行为和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店(点)。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交通运输部门将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市场监管(质监、工商)部门将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