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自去年1月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检察机关在依法从严从快批捕公诉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紧盯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职务犯罪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48条,审查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18件18人,提起公诉15件15人。
检察机关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控申、未检等部门对2015年以来已办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梳理摸排案件329137件。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227件,经审查移送线索2216件,移送率99.5%。注重在扫黑中深挖“保护伞”,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保护伞”线索328条,已查实23件,确保了“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同时,记者获悉,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8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81起,侦办涉恶共同犯罪案件2910起,查处涉案资产27.6亿元,打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全省公安机关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087条。
据悉,省公安厅联合省检察院分4批挂牌15起涉黑案件,密切跟踪督办。涉黑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分别由市、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案组长。公安机关以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9类涉恶犯罪,严惩“村霸”“市霸”“行霸”等各类黑恶霸痞分子,侦破9类涉恶案件9186起,同比增长7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