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叫响“一次办好”品牌,实施新一轮省市县三级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乡镇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省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市场活力的“加法”。
“一次办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1月2日,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暨为民服务中心启用仪式举行,中心进驻市直部门单位62家。目前,山东省16市、165个县(市、区)及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挂牌运行。
五年来,山东省不断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尤其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创造性提出“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发挥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牛鼻子作用,在齐鲁大地掀起一场改革“旋风”。
编制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是实现“一次办好”的前提。省委编办主任刘维寅介绍,山东省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工作,去年8月省市县三级全部编制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其中省级2460项、市级平均1738项、县级平均1168项。
针对营商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山东省还组织开展了优化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10个专项行动、3545改革。此外,近年来山东省已分13批削减省级审批事项646项,省级权力事项由7371项精简到3350项,压减54.6%;市县两级分别压减了42.6%和24.2%。
机构改革全面扎实推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截至2018年12月底,山东省省级新组建部门顺利完成领导班子配备、机构组建、挂牌、集中办公、人员转隶等任务,部门“三定”规定已经陆续印发,市县机构改革也在稳步推进,今年3月底前将基本完成。
2018年10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山东省是全国第一批次批复改革方案的省份。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山东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山东省机构改革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动作”,注重彰显山东特色,把机构改革与省委谋划推进的全局性、战略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保障重点领域发展需求
近年来,山东省在严控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前提下,着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提高编制资源效益,有力保障了全省各项事业发展。
立足破解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编制不足的问题,积极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2016年开始,对已制定编制标准的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2018年又将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范围。
建立编制周转调剂制度,也是山东省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改革创新。山东省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编制周转使用制度,在全省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由各级建立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户,已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直接使用专户编制办理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