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8日起,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将在全国上线运行。届时,山东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在线办理,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一网通办。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人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查询相关公示信息。
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人登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互联网子系统(网址:http://dcdy.gsxt.gov.cn)进行身份注册后,自主录入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选择登记机关,提交证明所录入的信息已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的相关文件(《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提交材料扫描件等),完成动产抵押登记申请。
抵押人住所地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登录工商专网,对办理人提交的相关信息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办理人。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 审核通过后的登记信息,次日即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步进行公示。
同时,现场登记依然保留,办理人仍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各类业务,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办理同效。2018年12月27日前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人申请变更、注销、撤销等业务依然通过原有登记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