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亮相,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释放出更加惠民的积极信号。
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方面,明确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高中阶段教育包含技工教育。
可以预见,6项专项附加扣除,对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都是新生事物,将面临新的探索和尝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落实到位,推动个税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可喜的是,在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享受红利上,税务部门将同步推出一系列征管服务配套措施。如在办税方式上,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全面上线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手机端或WEB端填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现全流程“指尖办税”,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减税是涵养税源的重要手段之一,适当减税,不仅不会减少税收,反而可以增加税收。通过合理减税,能够促进生产经营,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获得可靠的税源,可谓惠及百姓、利及长远。我们相信,包括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及施行,随着减税降费进程,企业、个人、地方政府都将受益,拉动经济增长的两驾马车投资、消费跑得更快。(钱春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