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从本月至2019年底,山东将开展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按约赔偿。这就在工伤保险之外,为从业人员增加了一重保障。
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安责险”试点项目由设区市住建部门组织确定,每个设区市原则上不少于3个,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不少于5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投保人;承保机构从省政府安委会招标确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等8家机构中自愿选择,青岛市根据市统一安排确定承保机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现场救援清理、事故鉴定等费用都在赔偿范围之内。
“安责险”的费率和保险条款全省统一。费率因工程造价、投保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水平而异。按照正在最后一轮征求意见的费率表,造价1亿元的工程项目,保费5.5万元,累计出险赔付额最高6300万元。企业一段时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经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较高、被确定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具有较高建筑业企业资质等,保险费率按比例下调,最高优惠可达保费的30%。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纳入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的企业,次年保费费率予以上浮。
根据山东统一安排,对安责险试点实施保费财政奖补政策,保费补贴实行退坡机制,2018年不超过50%,2019年不超过40%,2020年及以后不再补贴。
山东省住建厅在试点文件中特别强调,要做好事故预防过程管理工作,不允许保险公司“收钱了之”,要求从保费中按规定比例列支事故预防费用,专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奖励、安全生产科技推广等工作,切实发挥事故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