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通报了5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这是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我省通报的第一批生态环境方面问责典型案例。
这五起案例分别为:
一、济南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办事处西罗园村非法采石问题
群众投诉仲宫街道办事处营而村东头有村民每天夜间开山采石,破坏生态。2018年11月3日,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调查发现,该处采石场无任何手续,属非法开采。当即进行了取缔,扣押挖掘设备。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给予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副中队长刘念华记过处分,给予仲宫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刘旭记过处分;对南部山区综合执法局一中队队长田延强、仲宫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中队长张彬、仲宫街道办事处西罗园村党支部书记刘德长、西罗园村村委会主任陈书新进行通报。
二、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空心砖厂、养殖场污染问题
群众投诉山亭区徐庄镇水门口两处空心砖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南水门口村村南的养羊厂、北水门口村村北的养猪厂,异味扰民,粪便遍地。经调查,两家空心砖厂均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合法用地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两家养殖户均为散养户,养殖规模较小,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刺激异味。山亭区徐庄镇政府对2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取缔。
徐庄镇人民政府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环保所所长赵序帮政务警告处分;对水门口村原村支书刘苓伍、村主任张玉彩诫勉谈话。
三、烟台莱州市胶管厂异味、噪声、粉尘污染问题
群众投诉莱州市土山镇杨吉广胶管厂等四家企业,产生异味、噪声、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莱州市相关部门经现场检查核实,信访件举报的4个胶管厂均无环评手续,部分存在夜间非法生产问题。莱州市环保局责令以上企业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并分别处罚款25万元。
莱州市纪委对莱州市化学产业发展局副局长王涛诫勉谈话,给予土山镇环保助理张德明政务警告处分。
四、德州市平原县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群众反映平原县鸿宾楼等饭店将小区内部分绿地铲除,修建板房作为操作间,安装大功率油烟机,噪声和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经调查,鸿宾楼等4家饭店占用绿地自建板房问题属实;盛泰美食城等3家饭店存在油烟扰民、噪声扰民现象。平原县城管执法局责令上述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平原县纪委对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唐付秋诫勉谈话。
五、滨州市邹平市长山镇木材加工厂粉尘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邹平市长山镇张旺村西面木材加工厂无环保手续,露天作业,尘土飞扬。张旺村往北5公里还有8家木材加工厂均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经核查,举报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主要从事木材收购破碎,且长山镇范围内还有14家木材收购破碎作坊。检查时,15家木材收购破碎作坊均未生产,但存在原料、生产设备和产品,以上企业均无相关审批手续。邹平市环保局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清理生产设备,未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邹平市纪委对长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韩超然通报批评,对镇环保所所长卢煜诫勉谈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