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49期(总第178期),对饼干、茶叶以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样品进行了抽检。
此次共抽检260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588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为金乡县金蜂糕点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金蜂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山东十八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爽韵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菏泽思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
费县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蒙泉大自然桶装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潍坊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糕霉菌项目不合格;
山东魏仕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魏吧薯片(番茄味)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费县悦成饮用水厂生产的1批次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山东顺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南肠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文登市界石昆嵛山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松鹤山泉饮用水耗氧量(以O2计)项目不合格;
日照市广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味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济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莒县和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薄不碎脆饼霉菌项目不合格;
枣庄市思清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思清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临沂高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蛋清花生(油炸类)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沂水县沂蒙沂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蚂蚁芝麻脆皮雪糕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1批次青春MiNi冰棍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淄博开发区圣花源饮用水厂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山东鲁和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鲁和园大白皮黑芝麻月饼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枣庄市兴龙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正源玉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莒南县金余花生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醉鬼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