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审查程序和保障标准》的规定,经个人申请、社区、镇街(园区)和住建、民政等主管部门审核,我市住房困难群众颜红等1户家庭已通过审核要求,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天。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申报不实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067219。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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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