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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父女不构成猥亵”应有更细致的说法

2018-11-05 16:22:27 来源:齐鲁晚报

10月28日,网上发布了一段“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引起媒体和网友关注。10月31日,南昌铁路公安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南昌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与小女孩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

南昌铁路公安惜字如金的发布,让网友如坠云里雾里——此举不构成犯罪,到底是因为他们“系父女”?还是因为父亲的行为动作本身不严重?回应内容太过简单,给大家带来困惑。大多数网友批评南昌铁路公安的调查过于草率,“不构成猥亵”难以令人信服。

换个角度想一下,如果他们不是父女关系,而是一个陌生男人对5岁的女孩做出了如此惹眼的动作,法律会做出如何的裁决?毫无疑问,这名陌生男人应该会被司法机关判处“猥亵罪”。如果女孩的年龄不是5岁,而是10岁,那么,父亲在高铁上的那些动作,还不算猥亵吗?可见,新闻中的父亲没有被南昌铁路公安部门判定为“猥亵”,既与他们“系父女”有关,也和女孩的年龄小不无关系。

在南昌铁路公安部门看来,这是家人之间的亲昵动作,只不过是稍微过分了一点,不构成猥亵。不过,他们做出的“不构成猥亵”是否正确,还需要法律的审视与检验。这已经成为一起公众事件,且触动了大家保护女童免遭性骚扰的敏感神经。因此,当地公安机构的结论是否正确,这都应成为一个非常好的普法契机。

如果父亲的行为不构成违法,没有涉嫌猥亵,那么,公安机关除了做出详实的说明外,还可以进一步向公众廓清家人亲昵与猥亵违法之间的界限。比如,父亲对女儿做了怎样的动作算是猥亵?在女儿什么样的年龄阶段,父亲应收敛亲昵动作?等等。而现实中,这些界限非常模糊,大家都不清楚,年轻父亲很可能在稀里糊涂中就违法了。

如果父亲的动作真的涉嫌违法,那么,这就更有普法意义。显然,父亲若涉嫌违法,他必定应受到法律的惩戒。不但如此,对旁人也是一种教育——即便是父女或其他亲属关系,也要注意防范对女童的性侵犯,警示大家切莫将正常的亲昵延伸到违法的猥亵。就此事件而言,坐在一旁的小女孩的妈妈和外婆,没有对女孩父亲“亲昵”行为感觉不妥,这显示,很多人对女童性保护还没有足够的警觉。

总之,对男子是否猥亵了女儿,最好有一个更细致更令人信服的司法解释。同时,司法机关、宣传部门可以此事作为一个普法教材,在理清家属亲昵与猥亵犯罪上,给大家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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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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