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批复《山东省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到2019年汛前,完成2018年水毁工程修复等,实现防洪隐患清零。
据了解,山东省将通过实施这一方案,力争在2019年汛前,完成2018年水毁工程修复以及7座对县级以上城市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大中型险库加固治理、11座大中型和120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5处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治理、2条受灾重要河道防洪治理的主体工程建设和所有河湖清障任务。
到2020年,山东将完成7条大型河道防洪治理和205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推进其他河道治理。
山东省要求,各市、各县(市、区)政府是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对工程前期、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负总责,并实行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台账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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