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卫生
洪灾后环境卫生风险主要是过水后存留的大量淤泥、生活垃圾,厕所停用造成粪便的存留和溢流。因此,需要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重点是灾民安置点的厕所建设和管理,粪便和垃圾的处理以及开展消杀工作。医疗性垃圾、生产企业有毒有害物质交由相关专业部门处理。
(一)灾区灾民安置点的设置及卫生要求。
灾区灾民安置点是灾后人们临时集中居住的地区,必须事先尽可能进行选址和规划,并保证居住安全和卫生。主要的工作原则如下:
1.选择交通便利、有饮水水源、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需要搭建临时住所时,临时住所之间应保留充分的空间,预防因人口过密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在应急情况下,可先安置,后完善。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加强安置点的卫生管理,确保临时住所的环境卫生。尽可能地保持原来建制,按户编号,各户之间能够相互了解。
3.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南方要设法降低室温,防止中暑,北方应注意夜间保暖防寒。取暖做饭要注意安全,有人看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与火灾的发生。
4.临时住所要提供一定数量满足受灾群众需求的供水点、饮食点和医疗卫生服务点。
5.在临时居住地修建的临时厕所的布局和数量要合理,避免污染环境,禁止随地大小便。
6.设置垃圾收集站(点),修建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并及时消毒。禁止乱倒垃圾、污水,保持居住环境卫生。
7.加强家禽、牲畜管理,禁止在灾区灾民安置点内饲养畜禽。
8.临时住所应设置纱帘,以防蚊蝇袭扰。监测鼠、蚊、蝇等媒介生物密度,适时进行消杀。(4)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