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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彻查朱永君黑社会性质组织及背后"保护伞"

2018-09-27 17:12:31 来源:大众日报

 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的背后

 山东彻查朱永君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背后“保护伞”

 从一个好勇斗狠混社会的劳教人员,一步步违规当选村干部、违规入党、违规当选区人大代表,进而把持村级政权十多年,烟台市高新区马山街道西泊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永君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更以金钱、人情腐蚀了一批党员干部,成为包庇其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近日,这个长期盘踞在烟台市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一带的涉黑犯罪组织被成功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被连根拔除,35名党员干部依纪依规被严肃处理。

 以“黑”掘金、以“红”掩饰 “两面社会人”特质明显

 一方面,朱永君成立了管理严格、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市场,强买强卖,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以村干部身份笼络人心、结交党员干部,极力给自己增添“政治光环”。“两面人”特质明显。

 朱永君1970年出生于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镇西泊子村(2009年1月划归高新区马山街道管辖),小学毕业后就开始混社会。上世纪90年代初,他笼络10余名社会前科劣迹人员,通过逞强斗狠,逐渐控制牟平区姜格庄镇、大窑镇一带的海产品购销市场。渔民收了海鲜都要给他,由他加价卖给市场,从中渔利。

 2001年10月,为了控制更大的海鲜收购“地盘”,朱永君和另一黑社会分子孙某某“约架”,将其打伤后一战成名,被当地人称为“朱老大”,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正式形成。

 该组织层级分明,成员相对固定,骨干有30余人。他在组织内拥有绝对权威,王某某、都某某等为第二层级,孔某、邹某某等为第三层级,孙某某、王某某等为第四层级。该组织有严格的奖惩措施,组织成员统一纹身,为组织利益被打击处理的,工资、福利照发,组织聘请律师,赔偿医药费,缴纳保证金,出狱后奖房、奖车。违反组织规定的,轻则当众殴打,重则开除组织。

 2008年后,为方便获利,朱永君变组织为公司,先后成立了养马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履信工程等十余家公司,涉足海域养殖业、建筑石方工程、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等行业,并吸纳、招募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通过威胁、恐吓、暴力、假借合同纠纷等手段,非法控制多处海参养殖海区及大部分土石方工程。特别是在抢夺海域中,借口经济纠纷,公然抢走他人养殖、接近成熟的海参1.5万多公斤,霸占他人海参养殖区,将受害人打得多处粉碎性骨折,造成终身残疾,当地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朱永君一方面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肆意掘金,逐渐完成财富积累,一方面却希望以“政治身份”掩盖自己的“社会人”标签,企图“去黑、洗白”。

 西泊子村一直是个不好管的乱村,派系林立,争斗严重,上访不断。2004年村“两委”换届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让有“能力”的朱永君回村干治安主任。2006年7月朱永君因寻衅滋事被判一年半劳动教养,谁承想当年底,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就辞职了,无人愿意接手西泊子村,镇上派来的挂职书记也无法开展工作。时任解甲庄镇党委书记的李金涛,在明知朱永君正被劳教的情况下,安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文轲协调有关机关,让朱永君在劳动教养期间4次请假40余天、8次减刑5个多月,提前回村帮助处理信访维稳工作,逐步主持村里工作。

 自此,朱永君踏上“仕途”,一步步把持住了西泊子村的村级政权和资源。

 2007年3月,还在劳教期间,朱永君主动提出想入党,并递交了入党申请。同年9月,解甲庄镇党委将朱永君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管理。2008年12月,西泊子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接收朱永君为预备党员;一年后转正。

 2007年11月,西泊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朱永君当选村委会主任。2010年7月,马山街道党委任命朱永君为西泊子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2014年两次村“两委”换届时,朱永君均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更有甚者,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为帮朱永君获取政治荣誉,将不符合条件的朱永君推荐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致使2011年12月、2016年12月,朱永君当选莱山区人大代表。

 朱永君是个“聪明人”,旧村改造、置换土地的获利他并未全部纳入囊中,而是拿出一部分给村里修路、发福利、买保险,用笼络人心的手段巩固自己的“政治光环”,树立“好干部”形象。他还以同种形式帮助组织成员在其他村树立威信,以便更好把持村级政权,方便获利。

 “朱永君涉黑组织是非常典型的‘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烟台市公安局扫黑办干部姜官蓬介绍,在接到群众陆续实名举报后,2017年8月10日,烟台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两个多月连续奋战,初步查清其犯罪事实。2017年10月11日凌晨4时,烟台市公安局组织400多名警力,组成18个工作小组,对涉案分子统一收网,将包括朱永君在内的3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之后根据案件进展又陆续抓获了23名犯罪嫌疑人。该案共缴获各类枪支6支,扣押各类机动车40辆、船只14艘,冻结该组织银行存款1000余万元,查封组织名下房产60套。目前共查明该组织作案49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聚众哄抢罪等12个罪名,共造成2人重伤、11人轻伤、20余人轻微伤,致财产损失600余万元。

 涉黑人员把持基层政权背后“保护伞”撑腰站台

 朱永君知道自己有“社会人”的标签,对政治资本和荣誉异常渴求,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政绩同样渴求,在维稳、拆迁等方面迫切需要朱永君这样的“能人”助力,于是撑起一柄政治“保护伞”,织就一张腐败“关系网”。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

 朱永君涉黑组织落网后,省纪委监委及烟台市纪委监委即开始对涉案党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严查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2018年3月,省纪委监委向烟台市纪委监委转交朱永君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将该案列为省纪委监委重点督办案件,成立“朱永君案”督办指导组赴烟台实地督导。烟台市成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莱山区纪委监委、牟平区纪委监委和高新区纪工委参与的专案组,进行深挖彻查。

 专案组深入朱永君案涉及的村居、渔港码头、集贸市场、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与党政人员、职工商贩、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了解。通过查企业账目、银行流水,了解掌握朱永君的资金往来中有无涉及党政事业部门和公职人员;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了解掌握朱永君特定关系人中有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通过到国土、住建、公安、环保等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看朱永君在开办企业、承揽工程过程中有无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包庇纵容、以权谋私行为。其间,累计提审犯罪嫌疑人30余人次、阅卷600余份、调取证据材料800余份、询问讯问证人100余人次、调取银行流水50余次。朱永君背后的“保护伞”逐步清晰。

 朱永君之所以能以涉黑身份把持西泊子村十多年,视告状信、上访信如无物,离不开背后“保护伞”的撑腰,一批党员干部倒在他的金钱、人情攻势之下,为其粉饰太平、保驾护航。

 烟台市高新区马山街道原党委书记赵津就是其中之一。一开始,双方的接触仅限于工作领域,赵津认为朱永君把西泊子村发展得不错,又能协调事、能帮助拆迁,对自己在街道开展工作有很大助力,即使是“社会人”也无所谓。而急于摆脱“社会人”标签的朱永君,能啃下旧村改造、企业纠纷等街道发展的硬骨头,在赵津面前营造了优秀村干部的“能人”形象,双方各取所需,接触越来越密切。在朱永君因为信访举报陷入负面舆论时,赵津甚至找新闻媒体对其进行美化宣传,把他塑造为村级民主管理的正面典型,让他顺利当选区人大代表。其后,双方有了私下交情,吃喝宴请、年节送礼渐成常态,朱永君私下送给过赵津11万余元,并帮助赵津解决个人和家庭遇到的麻烦。赵津利用职权为朱永君公司提供协调帮助,助其获取经济利益,并牵线搭桥介绍其他党员干部结识朱永君,以金钱和权力为媒介,织就一张“互帮互助”的基层腐败“关系网”。目前,赵津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我们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出发,推动扫黑除恶和反腐败结合起来,从一开始就把重点锁定在‘保护伞’上,始终抓住‘保护伞’这个‘七寸’严查到底。对朱永君案涉及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快速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烟台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百林告诉记者,朱永君案的11名涉黑涉恶党员已全部处结,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发现的8起8名涉嫌为朱永君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均已立案。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孙丰华说,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就是为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对失职渎职严肃追责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当时镇党委班子和成员都知道朱永君还在劳教期间,不能当选村干部,更不能发展为党员,但考虑到村里的情况,害怕影响镇上的工作,觉得可以破例,镇党委会上没有人提反对意见。

 基层黑恶势力得以存在的原因有很多,说到底还是在于有的地方和部门管党治党宽松软,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为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间。

 至案发时,该组织共有7人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6人兼任村委会主任),1人担任过村党支部副书记,1人担任过村委会委员;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有6人同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5人兼任村委会主任),把持6个村级政权。他们是怎么入党的?怎么当上村干部的?怎么当选人大代表的?背后是不是有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问题?

 朱永君案尘埃落定之后,查清这些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追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成为当务之急。

 在省纪委监委督办指导下,烟台市先后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莱山区委、牟平区委、高新区工委共70余人参与的7个调查组,对朱永君所外执行劳教、发展入党、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当选区人大代表、插手基层政权、涉案车房使用、相关部门接收处理涉及朱永君信访举报以及该黑恶团伙中其他涉案党员干部入党、当选村干部、当选人大代表等失职渎职行为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共调取各类证据材料600余份,对71名当事人进行谈话95人次并形成调查材料30余卷。给予时任莱山区解甲庄镇党委书记李金涛(现任烟台市福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解甲庄镇党委书记宋文轲(现任莱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山街道党委书记赵永刚(现任长岛县委副书记)等35名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经过调查发现,在朱永君当选村干部时、在发展朱永君入党时,时任解甲庄镇党委班子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朱永君曾接受过刑事处罚,且正在劳动教养期间,却依然认为只要他能帮镇上做好西泊子村的信访维稳工作,就可以破例,镇党委会上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甚至以镇党委名义发文件,支持朱永君的工作。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在查处该案过程中,专案组和调查组认为,朱永君案既涉及基层政权,也涉及基层党建;既涉及渔港码头、集贸市场领域,也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等行业;既涉及公安信访部门,也涉及组织部门、基层党委;既有党政领导干部涉案,也有村干部等其他公职人员涉案。所暴露出的不仅有选人用人漏洞,从深层次上折射出少数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

 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在基层滋生蔓延,根本还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这个“桥头堡”建设,砌好制度“防火墙”。

 烟台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科长吕永杰介绍,朱永君案给烟台各级党组织带来深刻警示,烟台市委高度重视基层政治生态建设,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采取多项措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在全市开展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重点对换届选举人选质量、换届后续工作、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县乡党委落实抓党建责任等4方面进行“回头看”,对27名不胜任的村级班子成员进行调整。指导县(市、区)把存在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村,及时纳入软弱涣散村整顿范围,全部安排县乡领导联系包帮,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开展2轮集中整顿,作为县乡党委书记“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

 整顿的同时,注重加强村级制度规范化建设,完善“一清单六规范”标准化体系,厘清村干部职责权限,让村干部行使权力有程序、有规范、有约束。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定了政治素质过硬、发展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品行作风过硬的“四个过硬”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正面清单;制定政治素质差、刑满释放人员、不积极支持党委政府工作等村党组织成员“十五个不得”、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十五个不宜”的负面清单,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各级党委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镇、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严把‘入口关’,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侵蚀基层政权。”9月25日,省纪委发出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朱永君案为反面教材,汲取深刻教训,以更扎实的措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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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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