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争取把普惠园数量扩大到民办园一半以上
“目前我省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随着二孩政策放开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未来三年将有170万的学位缺口,幼儿‘入园难’问题将非常突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于联华首先提问,“面对这一形势,我省在扩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入园难’问题上是如何考虑的?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措施又有哪些?”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邓云锋对此进行回答。“今年5月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他表示,将通过六项行动来推动这项工作,既保证幼儿园数量充足,又保证质量提高。
第一项行动是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验收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新建居住区幼儿园同步建立。第二项行动是对已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用三年时间解决当前已建成居民区幼儿园存在的问题。第三项行动是加快建设和提升农村园。充分利用撤点并校,把闲置的校舍用来建设幼儿园;3000人以上的大行政村单独建设,小的行政村联合建设,鼓励乡镇中心园带动其它行政村联合发展。第四项行动是支持民办园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学前教育发展,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包括水、电、气、暖、土地等方面的支持。第五项行动是推进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争取把普惠园的数量扩大到民办园的一半以上。第六项行动是“优质园+”。鼓励示范园发挥典型引领带动示范作用,让更多幼儿享受更优质学前教育服务。
幼儿园建后挪作他用的,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调研中发现,我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讲是‘四缺两不’。‘四缺’是缺规划、缺建设、缺面积、缺实效;‘两不’,一是不移交,已经建好的幼儿园不移交给教育部门管理,二是不作为幼儿园应用,挪作他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兆玉提问,“如何彻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将对学前教育历史欠帐开展全面调查和专项整治。一是该建没有及时建的,督促开发企业及时按照建设工程去建设,否则就纳入诚信系统,在资质升级、承揽工程方面进行诚信限制。二是对违法的,应该建而没有建,或者建了以后挪作他用、变了规划性质的,进行依法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回归本来用途的回归本来用途,并且追究企业责任。三是对于老旧小区,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实际需求及时配建幼儿园,不断改善学前教育设施状况,满足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要。
从四方面治理幼儿园“小学化”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兴钰关注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现在许多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拔苗助长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针对这一问题,我省采取哪些治理措施?”
邓云锋首先分析了幼儿园“小学化”带来的危害。一是对孩子天性的扼杀;二是传统教学带来的压力影响孩子心情,进而影响其未来发展;三是家庭支出增加,家长负担很重。“教育部今年7月专门下发文件,专项治理幼儿园‘小学化’问题。山东积极响应,主要从幼儿园保教内容、方式、环境、教师四个方面进行整治。要避免把小学内容放到幼儿园里去教,通过游戏来安排幼儿园生活,环境要内外结合、开放多样,对难以适应学前教育的教师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
邓云锋还表示,在治理幼儿园“小学化”的同时,要抓好小学零起点教学。主要采取五方面措施。第一,教学内容标准,严禁超纲、超前,要开齐、开足,保质保量。第二,公开教学计划,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承诺践诺,一年级老师要向校长承诺按照课程计划来教学,校长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承诺。第四,监督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社会第三方不间断、全覆盖地进行监督指导。第五,考核问责,不这么做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坚决打击幼儿园乱收费行为
“目前大家对幼儿园收费问题比较关注,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办幼儿园收费长期没做调整,收费偏低,这样以来有公办幼儿园运转都成了问题。另一方面是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偏高,有的甚至超过万元,超出了普通家庭收入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商志晓发问:我省在公办幼儿园成本费和动态调整机制方面是怎么考虑和安排的?对收费过高的民办幼儿园如何进行调控和监管?
省物价局局长栾健介绍,目前我省对学前教育主要实行分类定价机制。公办和非营利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格,民办营利性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完全由幼儿园经营者自主定价。定价机制决定了收费情况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不同类型幼儿园收费标准差距较大,二是营利性幼儿园存在收费较高问题,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别。
栾健对收费高的原因作了分析,一是总量严重不足,缺位较大;二是普惠制幼儿园占比偏低;三是有些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创新,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教育,设施运行成本和人工成本偏高;四是一些幼儿园内部存在乱收费现象,近三年查处1200多起乱收费问题。
栾健表示,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物价局将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来解决问题。一是落实好各项政策,指导督促市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成本监审,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价格。三是对民办营利性幼儿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其公开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优质优价、诚信经营。四是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真正净化收费市场,确保幼儿园健康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