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落实“管”。摸清全街道校外培训机构底数,给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精确定位”,并协调多部门、单位成立龙都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民办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属地“一把手”负责制和教育部门责任督学专人包靠制度,建立民办教育机构管理网格化责任区,积极配合各社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小组、协调各学校,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开展督导,落实“查”。强化联合检查,组织公安、安检、食品、卫生、教育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属地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多次进行拉网式联合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对照问题清单,逐一销号解决。督促各中小学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立体化、全方位检查,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并依法依规对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进行查处。
指导规范,分类“改”。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各方面检查出的问题,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后,进行“回头看”检查,及时跟踪督促整改,逐一验收销号,确保不留隐患。同时,对照问题轻重,分类施策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不规范的机构,协调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办学资质;对于有条件,但是管理不规范的,进行帮扶指导,帮助其走上正规之路。
加强指导,引导“选”。注重家校联系,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公开、发放《致校外培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并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到非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活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同时,积极为家长如何选择规范的培训机构,提供“六看三防”的意见建议,确保让孩子得到优质高效的校外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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