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主任吴丹凤介绍,0—6岁,是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进行康复救助的黄金期,被称为“抢救性康复期”。在这一时期及时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有效的康复训练,能最大程度地弥补他们的先天缺陷,最充分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
“去年,已经有1.3亿元资金投入康复救助项目,让956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受益。今年,省残联和7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更是将康复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项目实施有稳定的资金支持。”省残联康复部工作人员介绍说。
《办法》规定:康复项目救助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0—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等。对于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的残疾儿童,申报时将进行优先安排。同时,为使更多有康复需要的儿童获得救助,在有条件的市,受救助的儿童年龄可扩大到9周岁。
在救助标准方面,康复训练补助费用也有所提高。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2000元,给贫困患者配发助听器补助费每人6000元;脑瘫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3200元;智力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2000元;孤独症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2000元。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出台的《办法》延长了康复期,家长可根据孩子的恢复状况适当要求延长康复训练时间。如以往听力障碍康复期为一年,现在原则上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据介绍,现在,凡是符合条件,希望获得救助的残疾儿童,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可以持家庭户口本、残疾人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儿童福利证)及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原件,向其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复审之后,市级残联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救助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康复潜力评估,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者将发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安排其到选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