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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四支队伍” 护航青少年法治教育

2018-09-05 15:22:41 来源:诸城新闻网

一是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针对各学段的青少年身心和学习特点,组织公、检、法、司、妇联、团市委、教育等相关部门,抽调骨干成员,在全市层面成立了一支宣讲团,定期到学校、社区上法治课。2018年以来,共为青少年上法治课达70多场次,参加学习人数达2万余人。

二是完善学校法治校长队伍。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兼职法治校长工作,充分发挥兼职法治校长的职能优势,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均聘请了司法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骨干作为法治校长,聘请率100%。各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兼职法治校长的作用,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法治校长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定期为师生作法治报告,积极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三是壮大法律志愿者队伍。在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的统一协调安排下,各镇街(园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广泛吸收法律工作者、退休教师、公安、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志愿者,成立了校园周边“网吧义务监督巡查队”,定期组织法律志愿者进校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四是发挥“五老”志愿者队伍力量。各学校吸收2-6名五老志愿者参与,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以学校关工委组织为龙头,以班主任、任课教师、法治校长和“五老”志愿者为骨干,以学生会、团委、少先队和校外辅导员队伍为辅助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真正把全员育人落到实处,为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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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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