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因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单位决定于2018年6月20日与周清华(身份证号码:37078219840421****)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6月3日与单宝鑫(身份证号:37078219851113****)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6月2日与胡德亮(身份证号:37078219851202****)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6月4日与胡德福(身份证号:37078219851202****)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5月25日与王刚(身份证号:37078219880220****)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6月27日与刘炜煜(身份证号:37078219911014****)解除劳动关系。请以上人员自公告刊登日起30日内到单位办理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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