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号)
根据诸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洪全的提名,诸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二○一三年五月六日通过,决定任命:
于世亮同志为诸城市水利水产局局长;李传岗同志为诸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华坡同志的诸城市水利水产局局长职务;刘金明同志的诸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诸城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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