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山东省再次上调养老保障金与补贴标准,并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
记者了解到,2017年山东省再次同步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对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上调养老金标准。本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5元,总体上调比例达到5.77 %。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29.3万人和7272.5万人。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丁希滨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城镇特困老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52元,并按照失能、半失能和自理标准,由政府分别给予5529元/年、3096元/年、1610元/年的护理补贴;农村特困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5811元/年,并按照失能、半失能和自理标准,由政府分别给予每年4866元/年、2646元/年、1383元/年的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制度覆盖全部90岁以上老年人,8个设区市、91个县(市、区)建立了80至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省级财政向16个市(不含青岛)拨付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1253万元。
同时,山东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据介绍,2017年山东省有279家公立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358家设立老年就医绿色通道,开展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达到1200余家,纳入医保定点的有110家。启动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明确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威海6个市和80个县(市、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印发了《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90%以上的医疗机构建成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未来,我们会继续拓展和深化医养结合,着重建立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快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积极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养老服务保障。”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钟永诚说,同时要着力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补齐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切实破解制约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领域的瓶颈,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张玛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