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在“替考事件”浮出水面之前,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曾下大力气完善招考流程。无论是电脑随机排位,还是监考人员“四对证”,无论是省联社派遣巡考,还是面试前留取证据,目标均指向公平、公正。
遗憾的是,主考方并没有沿着“正义的逻辑”走到底。省联社、用人单位、阜阳审计中心、监考学校的责、权、利,从一开始就不明晰,导致“违规替考,举报了才查”,查出来也只是劝退,不处理、不公布。一个看似滴水不漏的考试程序,因为缺少阳光监督,变得破绽百出。一场费时费力的调查,因为放弃了“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努力,令众多公平参考的考生权益仍然面临潜在侵害的风险。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事已至此,主考者仿佛还在云里雾中,显得“颇为困惑”:监考学校不愿承接社会考试,一旦开考,各种要求网开一面的“条子”纷至沓来;省联社不愿组织统考,虽三令五申考试纪律,仍难免有“漏网之鱼”。殊不知,困惑之余,放弃的是责任;推诿之下,留下的是难题。
困惑不是难解的方程。因为程序正义难以为继,更应该寻求外部力量的制衡,而这种制衡,恰恰来自公开。招考的过程公开了,责任便明确下来,就不会出现“实名举报方查办”;处理的过程见光了,问责便有了头绪,就不会容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公开是赢得信任的基础。在这一点上,农村信用社更应保持清醒。从现实需要来看,安徽正在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力争在3年内将所有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打造一批金融“小老虎”。如果不痛下决心、揪出招考中的“李鬼”,如何取信于众?如果不能公开真相、追究责任,又如何为全面改革开山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