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等近日制定了《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自今年起依托省内农业高等院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重点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急需紧缺专业培养本科生,学历为大学本科,学制四年。
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定向培养生。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乡镇农技推广岗位需求有效衔接。要统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培养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定向培养生须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时间不少于5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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