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无为县襄安镇境内,交警检查一位司机时,遇到不小的困难。“他不接受检查,态度蛮横。”民警劝说好一阵子,他终于愿意配合,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7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面对检测结果,男子大嚷自己是某村干部,“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
一名村干部,喝酒说是“为人民喝酒”,那言下之意就是酒驾是“为人民酒驾”了吗?简直是无稽之谈!
为官者当以官者自居,在其位谋其政。不论你官居何位,权力大小如何,做官应有做官的原则和底线,做官应有官德。再说,你的官位和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是希望利用你的才能和智慧,为百姓谋福利,体现人民意愿的的,而不是胡作非为,胡拉乱扯的。一名村干部面对交警检查时,态度蛮横,居然大嚷喝酒是为了人民,试想当时此人的行为时如何不检点,形象是何等不堪,居然还把“人民”拉下水,你让“人民”情何以堪?
党和政府一直强调“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此人倒是对此领会比较“透彻”,居然偷换概念,工作是为了人民工作,喝酒就是为了人民喝酒,当然酒驾就是为了人民酒驾喽,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即便酒驾,交警也不应当查处。这恐怕就是这位村干部对“为人民”的错误逻辑吧?照这样说来,“人民”岂不是要为你的一切承担后果,承担责任,那就不是人民在约束你,而是你凌驾与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毫无顾忌,可是你这样做,让“人民”和无辜。
一句“为人民喝酒”可能是醉话,可能是胡话,但此话一出,体现出了一名干部的为官道德和原则,体现出了一名官者的素质低下,这让一直希望官者是人民公仆的“人民”很受伤。
我们希望不要再有如此以“人民”为幌子的现象发生,因为我们的“人民”伤不起,真的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