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诸城新闻网 > 新闻 > 公告 > 诸城市地方税务局皇华中心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诸城市地方税务局皇华中心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018-02-12 09:35:54 来源:诸城新闻网
  诸皇地税限改〔2018〕34号
  诸城市王波装修服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370782198511177215G0):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如实办理2017年7月至12月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2018年2月23日前按照规定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诸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诸城市地方税务所皇华中心税务所
      2018年2月9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于蕊

新闻排行

精彩热图

娱乐新闻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