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交警部门今天发布了关于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为做好今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保安全防事故,千方百计保畅通防拥堵,重点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道路隐患“清场”。以侵占道路类、公路平交口类、护栏类、事故多发类、隧道类等道路安全隐患为重点,对辖区春运客流集中的道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更新基础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抄告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视情采取增设交通标志、防撞设施和加大路段巡逻力度等应急措施,并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推动提前对隐患路段进行养护治理,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春运高峰时段要停止施工、清理施工现场,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严防因施工造成严重拥堵。
二是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加强“两客一危”及重型货车四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滚动“清零”,落实每天分析、每周通报、每月考核、及时督办工作机制,及时更新缉查布控系统隐患车辆信息,精准查处重点隐患车辆上路行驶,确保“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保持在99%以上,重型货车和挂车检验率、报废率保持在97%以上。加强重点驾驶人未审验、未换证的清理工作,完善临界提前告知工作机制,落实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上门督促等措施,确保未审验、未换证的重点驾驶人告知率保持在99%以上。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隐患车辆多的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约谈。配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辖区非营运大中型客车特别是“营转非”大中型客车进行一次摸排,纳入监管视线,采取管控措施,严禁从事非法包车营运和网上违规约车;督促运输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制度,24小时监控车辆的行驶轨迹,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集中约谈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严格落实经济处罚、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
四是加强秩序管控。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行动,以春运主要客流往返地和途经地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着力强化夜间管控力度,严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严查“三超一疲劳”、违规载货、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发挥农村“一站一室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和集市口,及时劝导、纠正、查处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春节假期,将组织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周,以市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在夜间、凌晨、午后等时段开展查处酒驾、毒驾专项行动。针对易拥堵路段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在春节前返流高峰和春节后回程高峰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协调指挥与疏导管控,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防止秩序混乱。
五是加强应急处置。加强与交通运输、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协调建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巡查密度,提前准备应急救援、清障施救、融雪除冰等设施装备和车辆,一旦发生降雪结冰,及时铲雪除冰,保障道路通行条件。高速公路遇有恶劣天气,视情通过限速通行、压缩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通行,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和时间,并做好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情况的信息发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六是加强宣传服务。结合实际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围绕节前自驾出行高峰、节日出行和春节后返程、元宵节后返程等重点时间段,以及春运流量集中的区域、影响安全的危险路段、出行高峰易拥堵路段开展针对性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安全有序通行。要加强重点人群分类提示,针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营运驾驶人的工作职责和乘客特别是乘坐包车返乡务工人员、自驾返乡群众、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分类提示安全注意事项。继续开展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在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场站等设立宣传服务点,广泛发放宣传材料,向驾驶人、乘客、自驾人员讲解恶劣天气驾驶注意事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应急救援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