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诸城市进一步加大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力度,确保在医改成效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成诸城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龙都、昌城卫生院病房楼项目。启动新一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调整综合医院、专业医疗机构、镇街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的比例和区域分布,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完善医疗技术联合体,继续完善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对镇街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模式,推动城乡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在2012年完成60处重点农村社区卫生室规范化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其他农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任务,使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6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80元。认真做好新农合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确保患者医药费用先由新农合按照一定比例补偿后,再按照规定由大病保险按比例给予二次补偿,真正减轻患重大疾病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加强新农合精细化管理,科学调整优化补偿方案,适当调整补偿比例,提高新农合惠民效益。积极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厉打击套取、骗取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进一步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5元提高到30元。继续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0大类1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免费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步伐,年内健康档案建档达到81万份,电子健康档案达到72万份。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大力推动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四是进一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有实施成果,在确保省统一规划设置的农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逐步将其它农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结合卫生部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优化基本药物的品种和类别。组织开展新一轮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继续推进二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工作,提高基本药物、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
五是进一步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优化县级医院的布局结构,确保县域内的医疗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加强医院内部成本控制管理,按规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努力确保补偿机制改革到位。全方位加强对县级医院监管,强化改革试点保障措施的落实,推动改革顺利开展。
六是进一步开展医疗惠民行动。深入总结3年来医疗惠民行动工作经验,召开推进会,加强调度检查,深入落实20项医疗惠民措施。提高医疗惠民的实用性,逐步把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期盼已久的项目列入惠民项目,探索开展好以便民利民为内容的“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和以降低门诊和住院费用为重点的“三双行动”(双降、双控、双规范),增强医疗惠民行动的生命力,建立起持续推进医疗惠民行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