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诸城新闻网 > 新闻 > 公告 > 诸城市地方税务局昌城中心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诸城市地方税务局昌城中心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2017-09-06 10:53:26 来源:诸城新闻网

 

  诸昌地税税通〔2017〕189号诸城市得利斯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730665303K)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通知内容:你(单位)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壹拾叁万伍仟伍佰玖拾陆元贰角壹分(¥:135596.21)元,限2017年9月1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见左表)单位:元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依法向诸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诸城市地方税务局昌城中心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诸昌地税税通〔2017〕190号诸城市东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869727687L)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通知内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捌万捌仟贰佰陆拾元玖角柒分(¥:88260.97)元,限2017年9月1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见右表)单位:元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依法向诸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新闻排行

精彩热图

娱乐新闻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