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动物引人注目,然而,更多野生动物却还在视野之外。湖南千年鸟道变成候鸟死路、广西东兴野味生意兴旺……不久前媒体报道的滥猎、滥食、走私野生动物乱象,让人震惊,更让人警醒:美丽中国,岂容动物之殇?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然而在少数人眼里,“利用”要远远大过保护和发展。从食用野味到贩卖皮毛、驯化表演、商业化标本制作等,催生出围绕野生动物形成的灰色利益链。
截断这条利益链,法律利剑不可或缺。必须理顺部门权责、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把更多野生动物纳入法律堤防之内。消除这条利益链,公众参与也必不可少。很多观鸟社团因爱鸟而护鸟,一些环保组织唤起公众关注,社会组织潜力巨大。激发制度之力、社会之力、个人之力,我们才能与动物伙伴共享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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